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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子和津古敏夫是在昭和二十五(一九五〇)年秋天结婚的。通过介绍人相亲并交往了半年,双方有感情就在一起了。不过,若论谁爱谁比较多,民子似乎吃亏一点。
两人交往的那段时间,民子经常利用妹妹启子。民子的家庭相当保守,所以她不好意思三天两头跟敏夫见面。这时候,启子就派上用场了。家里不准她们单独行动,两个人就没问题了——这是她们家的家规。
民子和敏夫每次约会顶多也就是去银座喝茶、吃饭、看电影,可以说了无新意。而且其中有一半有启子作陪。对民子而言,这颗妨碍约会的大电灯泡也是出门时不可或缺的通关符。
不过吃饭的时候要点启子爱吃的,就连看电影也必须去看她爱看的。
“你利用我,当然要付出代价喽。”她如是说。
散步的时候,启子也不会体贴地让姐姐他们走在前面,而是总把敏夫夹在中间,三人并肩而行。总之只要启子在,民子就完全没有正在与敏夫约会的感觉,不管做什么启子都要插上一脚。那年是启子在女子大学的最后一年。
启子一开始就喊敏夫为“姐夫”,说得好像姐姐和敏夫最终一定会结婚似的。虽然对民子而言,启子这样叫并不会令她不快,但启子以敏夫妹妹自居,总摆出一副热络亲昵的模样,则教民子不知如何责备。有时启子太不像话,终于惹得民子生气。
民子提醒启子收敛一点,结果启子马上眼珠子一翻,嗔道:“哟,姐姐吃醋了啊。”启子是双眼皮,眼皮略显浮肿,自带一抹红晕。因此每当她眼光流转时,总会流露出一股说不出的媚态。
这个妹妹真叫做姐姐的火大。
婚礼之后,民子和敏夫前往日光的中禅寺湖畔度蜜月。这是民子期待已久的,她哪儿都不想去,只想在岸边旅馆里优哉地住上一个星期。她觉得舟车劳顿地辗转各地,再不停地换旅馆投宿既不干净又不惬意。会选中禅寺湖,是因为当年毕业旅行她曾经来过,并就此爱上了这里。
他们所住的旅馆在一座以朱漆覆面、蓝石瓦为顶的古刹附近。其实附近也有现代感十足的白色饭店,但民子对新婚丈夫说想住在那种古朴、典雅的旅馆里,这是她的喜好。
虽然赏红叶的季节已近尾声,但游客还是不少。由于他们俩表示将住一个星期,所以旅馆特地替他们保留了一间不错的客房。只要往缘廊上的藤椅里一坐,便可以饱览整个湖面。能把对面男体山<a id="note1" href="#notef1">[1]</a>的肌理纹路看得一清二楚,依稀可闻湖面游船上的音乐,随风一会儿飘近,一会儿又飘远。
两人就这样过了两天。
没想到第三天中午过后,柜台来电说“有您的访客”。
“访客,会是谁呢?”敏夫看着民子问道。
民子有种不好的预感。由女服务员领来房间的人果然是启子。
“午安。”启子说道,同时来回审视两人的表情,嬉皮笑脸的。
“小启,家里出了什么事吗?”民子问。可若真有什么事,应该会先打电话过来。
“没事,我想散散心,就跑来了。今天我要在这里住一晚。”启子答道。说罢把短裙的裙摆一掀,大大方方地坐下了,依旧是一副“我说了算”的样子。
“妈同意你过来?她没说什么吗?”
怎么会这么没有常识?对母亲的不满使民子的声音变得有些尖锐。
“不是。”对方倒是心平气和,“我跟妈说要去藤泽的叔叔家玩才跑出来的,可是我临时想来姐姐这里看看。”
说着说着,她突然把视线移向窗外,大喊道:“哇,好棒的景色。”
“算了,让她玩个痛快吧。”敏夫无奈地安抚着民子。
注释:
<a id="notef1" href="#note1">[1]</a>男体山也称二荒山、日光山和下野富士,位于栃木县日光市的日光国立公园,高两千四百八十六米。在中禅寺湖北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