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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骞看着他的眼睛,抑制不住高高扬起嘴角,偏头掩唇压了压,又往孟绪初脸颊狠狠亲了一口。
·
两人回楼上换了身衣服,孟绪初难得穿了个鲜亮的颜色----一件鹅黄色的粗织毛衣,王阿姨给织的,他、江骞、孟阔各有一件。
孟阔是黑色,江骞是白色,只有孟绪初的颜色嫩生生的,他小时候都很少穿这么嫩的颜色,现在更是奇怪王阿姨怎么会选这个颜色。
孟阔也有不明白的,问王阿姨:“为什么我是黑的骞哥是白的,明明他平常都穿黑色啊。”
“黑色粘毛啊,”王阿姨抛出个这你都不懂的眼神:“我寻思着小江一天天和小初抱来抱去的,再穿个黑的,不一会儿就被小初染得满身黄毛啦,反正小阔你还单着,黑的刚好合适嘞。”
当时江骞听得连连点头,大赞王阿姨英明。
孟绪初:“……”
孟绪初满头黑线,莫名觉得这话听起来不对味儿。他怎么可能抱一会儿就把别人粘的满身黄毛?他又不是金渐层……
而孟阔时至今日都还在后悔,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那么自不量力,非要问出这个问题,突出他在这个屋子里闪闪发光的单身狗地位。
越往餐厅走,食物的香气就愈发浓郁。
王阿姨老早就在厨房里忙活起来,煲排骨汤,做炖菜,孟阔在旁边打下手,切卤好的牛肉,切两块就往嘴里放一块,眼看着一大块牛肉只剩下小半,盘子里却没多多少。
王阿姨转身看见他这手操作,立刻往他背上拍了一巴掌:“还吃呢!我说你怎么这么积极给我打下手呢,合着是馋这一口锅边菜。”
孟阔嘴里还包着肉:“没有……唔……我就、就次了一点……”
“这叫一点啊?”王阿姨夸张道:“少说得有一斤吧。”
孟阔:“…………”
倒也不必这么精确。
他含含糊糊还想辩解几句,余光瞥到孟绪初来了,忙擦了下嘴,从案板上捡起两块切得最好看的肉朝孟绪初奔过去。
“哥!”他招呼道:“快来吃肉!刚卤出来的,可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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