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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恩幻视了一些‘你们出去玩怎么不带我’的怨念。他捋了一下已知情报,问道:“我要做什么?”
“很简单。”柯本说,“明面上,我和你是刚从英国搬来霍金斯镇的叔侄。你负责混进学校找出那个失踪的孩子,并想办法通过他或者其他人搞清楚一年前这座小镇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布莱恩敏锐地发现了盲点:“为什么是叔侄?”
按理说父子不是更方便吗?
长得不像只要推给当妈的就行了。
柯本闻言转头看向正在翻飞机杂志的邦德。
是啊,为啥呢?
布莱恩也跟着去看邦德。
邦德放下杂志,反问他们两个:“你们看我做什么?我对布莱恩的任务内容一无所知,也不打算知道,你们聊你们的。”
柯本在心中给邦德记了好几笔,但表情依旧是一副沉稳从容社会精英的样子:
“任务介绍到此为止,接下来都要靠你自己了。”
布莱恩点头:“我能叫你艾什吗?”
都叔侄了,总不好再称呼姓氏……话又说回来,姓氏随谁啊?
柯本没在意布莱恩的迷思,再度沉迷工作不可自拔:“随你。”
飞机降落在芝加哥,邦德先走一步,去见自己的接应人,布莱恩和柯本则转乘大巴车前往霍金斯镇。
霍金斯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地方。
布莱恩刚到达任务地点就发现,这里的镇民几乎全都互相认识,因为霍金斯镇只有一座商场,一所中学、一个警察局……绝大部分人从出生上学到就业死亡始终没挪动过地方,可以说是和霍金斯绑定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