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宋时璋这一次没看穿她的茫然是真是假。他没回答,拉开驾驶座的门:“我带你去见一位朋友。”
车子引擎再度发动,他才说:“你不用紧张,我不想惹商邵。”
应隐怔了一下,语气不自然地冷了下来:“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跟商先生只是一面之缘。”
宋时璋笑了一笑,心里了然。她果然什么都不知道。
车子开了半小时,到了坐山望海的一片别墅群中,一个美丽的女人接待了她们。
她真的可以称得上是美丽,举手投足赏心悦目,身段极美,双眼含情脉脉的,很温柔地注视着与她讲话的人。见到应隐这样的大明星,倒也没什么讶然,可见往来中多有名流。
应隐不知道宋时璋带她来到底是干什么。他们只是坐着喝喝茶,聊聊天,讲讲电影与趣事,至多不过半小时,就走了。
山道间的柏油路是新修的,车子在花影树影间滑下,车内静谧无声。
“她是我朋友的一个情妇,养在外面十几年,前两年刚散。清静了几个月,被我另一个朋友接着养了,那个朋友六十八岁,挺能耐的,让她怀了,不过还是没方导厉害,质量不行,一个多月胎停了。”
宋时璋点了一支烟,降下点车窗,海边山林中有清爽的风涌入。
“她这个别墅市值六千多万,她当一辈子的情妇也买不起。家里四个佣人伺候她,连马桶都要每天用棉签清理,一日三餐吃的用的,市面上见不到,做医美倒是她最小的一笔开资。有一回闲聊,她跟我算过,一个月的生活费差不多是八九十万,不算购物。”
“她眼光很挑,一个月随便刷个一百多万是很正常的。是不是听上去觉得很多?一年也就一千多万,对于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这辈子可能都没见过一千万,但对于另外的百分之一,一年一千万消费,算节俭。应隐,你算是见过世面的,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你应该很清楚。”
应隐莫名觉得齿冷。
她面无表情地问:“宋先生想说什么?”
宋时璋一手搭着窗沿,掸掸烟灰:“人一旦习惯了哪种生活,就不容易出来了。她过着这种生活十几年,你让她拿着自己的钱,住个千八百万的小别墅,养两个佣人,一年买个一百多万的Chanel,交往个什么体院男生,或者小偶像,别说过不惯,店里碰见,以前的朋友们清场待遇,她只能在外面等。街上碰到,她连头都抬不起来。”
应隐看也不看他:“那是她的选择,人各有志,宋先生不必教育我。”
温荻穿越了,成了风神早死的好友温迪。 此前,温迪刚过完蒙德的剧情,刚到璃月港,还没开始璃月港的剧情,就出了车祸。 他按部就班的结识还是风精灵的巴巴托斯,与侍女阿莫斯和骑士莱艮芬德一起发起了自由之战,炸翻了高塔。 想到这里,温迪沉吟许久。 自己应该是死了才对,看着眼前的风神神像,有些迷茫。 自己这是又穿越了? ……还有,旁边这个绿油油的家伙,到底还要盯到什么时候。 ……. 2600年过去,巴巴托斯以温迪之名游历七国,为了抵抗与日俱增的磨损,巴巴托斯选择了沉睡。 直至好友的安身之地,汇聚了不知名的能量。 巴巴托斯从睡梦中惊醒后,匆匆赶到所在地,看到睡梦中无数次梦见的身影。 巴巴托斯从没想过,让他日思夜想的那个人,此刻竟完好无损的站在自己面前。 巴巴托斯:这命运的重逢~~ 若你困于无风之地,便奏响高天之歌,风声会如约而至。 1.不干正事粘人攻X低调摆烂穿越受 2.受是胎穿,参与过自由之战,确实是死了,受有私设,后期复活了,前期名字是温迪,后期是布尔德,介意慎入! 3.我知巴巴托斯是神名,venti才是真名,可在这个文它就叫巴巴托斯,本文私设如山,介意慎入!!!!轻微魈空,介意慎入! 4.没玩过原神的不影响阅读,可能会ooc,谨慎入坑 5.全文码字中,已然日更~~...
唐念柏爱程寄松,爱得死去活来,人尽皆知,表白过不止一次。 又一次,唐念柏站在围成爱心的蜡烛里,举着一大束玫瑰向程寄松表白。 程寄松皱着眉,语气里带着愤怒:“唐念柏,你还我要说多少次,我不会和...
心上人大婚之夜,我亲手杀了心上人的爱人。 司神谱上明明白白写着,同他命定之人是我,同他白头偕老之人是我,他偏不听,非要学着他父皇那般,爱上不该爱的人,违逆天道。 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去死,所以我愿意做这个恶人。 我活在这个世上,唯一感到幸福的事,便是待在他身边。 现在我杀了他的爱人,他恨死我了。更遑论他被逼着娶了我,同最恨的人做了夫妻。 万年蹉跎,他终将刀刃捅进我的心脏,问我满意吗? 我说:满意。 只要他好好活着,我死都满意。 反正我只是个没人要的魔,他心善,不嫌弃我,愿意将我留在身边,如今连他也嫌我活着多余,那我便遂了他的意。 能死在他手中,对我来说,是个再好不过的结局。 我很欢喜。 - *《缚龙为后》姐妹篇 *正文非第一人称 *天界太子攻x神魔混血疯批美人受 标签:虐恋强强破镜重圆HE...
鬼王之女好勇斗狠,打架从不分地点场合,每战必搅风弄云天地不宁,害正在渡劫的圣僧被雷劈成了渣渣。 许多年后,百无聊赖的她瞧着人家道士生的好看便百般调戏,害...
命恶魔、规律恶魔、知识恶魔、命运恶魔、战争恶魔…… 当种种诡异的力量入侵,世界从此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端。 有人奉其为神明,作为代言人行走在大地之上。 有人选择在猩红的夜晚,饮上一杯烈酒,举起了手里的猎枪。...
(希望大家能喜欢,有哪些弄的不好?,希望大家能理解,评论说说)神魔并修,一念炼丹逆天命!他,张无尘,出身张氏上流族脉,却因母为异族,被贬为外门废子。七十次炸炉,被嘲笑为废物、羞辱为耻辱、打压至谷底。第七十一炉,他觉醒神魔火种,炼出九纹丹,从此丹道惊世,踏上逆天之路!——“丹可续命、可控魂、可封神、可灭天!”从丹徒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