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弹窗广告每日仅弹出一次
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
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1章 灾年穿越(第1页)

1960年腊月廿三,灶王爷上天的日子。沈默轩在草席上翻了个身,鼻尖钻进潮湿的霉味。破窗纸被西北风吹得哗哗响,漏进的细雪在土炕上积成白霜,冻得他脚趾头蜷缩。意识回笼的瞬间,太阳穴突突直跳,不属于他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原主凌晨去后山扒树皮,摔下陡坡时磕破了头,再醒来便是他这个21世纪农业大学研究生的灵魂。

“小轩醒了?”床头传来二姐沈秀兰的低语。十七岁的姑娘瘦得皮包骨头,蓝布衫洗得发白,领口磨出毛边,正用草绳给小妹沈明珠绑扎漏风的棉鞋。十二岁的明珠靠在炕头,小脸发青,嘴唇干裂得渗血,怀里抱着比她还小两岁的堂妹巧儿,两个孩子冻得簌簌发抖。

沈默轩撑着胳膊坐起,炕席下的秸秆发出细碎的断裂声。土灶旁,大哥沈默诚正在熬野菜糊糊,二十六岁的汉子背已有些佝偻,袖口磨出窟窿,露出嶙峋的手腕。东厢房传来咳嗽声,三个姑姑挤在一张破床上,五十八岁的大姑沈刘氏正用树皮刮刀削着最后半块榆树皮——这是全家昨天在后山找了一整天的收获。

“锅里还有半勺麦麸子。”沈默诚往灶里添了根湿树枝,浓烟呛得他直皱眉,“秀兰,把你昨儿捡的槐叶再洗两遍,多掺些水。”

沈秀兰应了一声,提起瓦罐去水缸舀水。缸底结着薄冰,总共剩不到半罐浑浊的雪水。她蹲在地上,突然听见“扑通”一声,回头看见沈默轩栽倒在炕边,额头沁出冷汗。

“小轩!”沈秀兰慌忙扔下瓦罐,跑过去扶住他。沈默轩只觉天旋地转,原主的记忆里,这具身体已经三天没沾粮食,全靠啃树皮喝凉水撑着。指尖触到脖子上的玉佩,冰凉的触感突然让他一阵恍惚,意识竟穿透血肉,坠入一片混沌的空间。

眼前豁然开朗。灰蒙蒙的雾气中,一块亩许大的黑土泛着油光,旁边一口青砖砌的古井,泉水叮咚作响。远处隐约可见木栏围成的畜圈,传来鸡鸭的低鸣。沈默轩怔住了,这就是原主从小戴在脖子上的玉佩,没想到竟是个独立空间!

他颤抖着走到黑土旁,指尖划过土壤,细腻如绒,带着温润的暖意。井边放着竹筐和木铲,筐里有几捧红薯和土豆种薯,表皮泛着奇异的光泽。想起家里奄奄一息的亲人,沈默轩立刻蹲下,用木铲挖开土层,将种薯埋入,捧了一捧灵泉水浇在上面。水珠渗入土中,种薯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抽出嫩芽,叶片舒展,藤蔓蜿蜒生长,不过盏茶时间,已结出拳头大的红薯。

“小轩!小轩!”沈秀兰的声音穿透空间,沈默轩猛然惊醒,发现自己还躺在土炕上,二姐正掐着他的人中。大哥沈默诚也跑过来,布满老茧的手按在他额头上:“是不是饿昏了?别急,糊糊马上就好。”

沈默轩抓住大哥的手,发现他掌心全是冻疮裂痕:“哥,我在后山发现了野地瓜。”他扯谎道,“昨天摔下去的时候,看见陡坡下有片野地瓜藤,结的果子有拳头大。”

沈默诚和沈秀兰对视一眼,眼中闪过希望。去年大食堂解散后,村里已经饿死了三个人,树皮野菜早被挖光,后山的野地瓜藤早被人扒得干干净净,没想到还有漏网之鱼。

“我带你去。”沈默轩撑着站起来,踉跄着往门口走。沈秀兰连忙扶住他,从墙角摸出半块包脚布给他裹在鞋上——他的棉鞋早已磨穿,脚趾头冻得通红。

三人摸黑出了门。寒风呼啸,村里一片死寂,土坯房的烟囱大多不再冒烟。沈默轩领着大哥二姐绕到后山,借着月光找到一处背风的陡坡,假装扒开枯枝,从空间里取出几个红薯:“你们看,这里还有不少。”

沈秀兰蹲下身,指尖抚过红薯表皮,光滑洁净,没有虫眼:“这么大的野地瓜,比公社大田里的还壮实。”她抬头看向沈默轩,目光灼灼,“小轩,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们?”

沈默诚也放下手中的竹筐,静静看着这个最小的弟弟。原主从小到大老实巴交,从来不会撒谎,今天的举止却格外反常。

沈默轩咬了咬牙,决定对最亲的人坦白。他解下脖子上的玉佩,低声道:“哥,二姐,这玉佩是爹娘留下的,里面有个空间,能种地,能养牲口,还有泉水能治病。”他将白天在空间里的见闻简要说了,最后道:“爹娘去世前,可能就知道这玉佩的秘密,只是没来得及告诉我们。”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之全职太后

重生之全职太后

李娑罗这一生都没有认过输!垂帘听政的太后去世了,举国欢庆。李娑罗不甘心,她还没有完成毕生愿望。黑木棺椁的皇陵中,李娑罗重生了。重生在了五十年前的自己身上......“我叫李娑罗。”历经繁华,三国太后,原来世间还有她不曾见过的晚霞。李娑罗:快准狠,全职太后;季陵:行走在黑暗的神秘男人。...

荣耀归来仍是少年

荣耀归来仍是少年

2010年是中国电竞行业的起步阶段,电竞赛事逐渐兴起,但社会认可度较低,职业选手的生存环境艰难,收入不稳定,且缺乏完善的保障机制。然而,随着(LOL)等游戏的引入,电竞市场开始蓬勃发展,吸引了大量年轻人的关注......

我的危险夫人

我的危险夫人

昆仑三山,云山掌门宋霁雪不顾仙门上下反对,娶了一位废灵脉的女子。 成亲第三年,地鬼之门开启,万妖出世,云山君下山营救濒死的徒弟,却从徒弟口中得知自己的妻子竟是祸乱人间的妖王之一。 宋霁雪并未动摇。 可越来越多的证据都指向他的夫人,让他再难无视。 直到众仙门封印地鬼之门,迎战万妖时,他亲眼看见自己那常年病弱的夫人现出原形,迸发滔天妖气,弹指间横扫金銮台众修者。 宋霁雪看着她横在自己脖颈的长剑,爱恨难分。 - 常瑶入人间报恩时遇见个清风霁月的小修者,这修者阴差阳错助她顺利报恩、又误以为她修道并教之术法,带她走过四方之巅,去过天涯海角,看过万古苦海,终于在某日,小修者问她是否愿意嫁给自己。 那时的云山君是前所未有的认真。 常瑶知他喜欢“凡人”的温柔,善良,正直。 可妖是狡猾,阴狠,卑鄙。 当昆仑三山的掌门夫人能让她得到更多,于是常瑶答应了。 常瑶偶尔会想,眼前这个对她百般宠溺的男人知晓她的真面目时会是何种态度? 就连亲传徒弟临死之前亲口告密也不愿相信的宋霁雪,让常瑶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知晓这秘密时,她却有幸在迎战万妖时看见了。 不幸的是她在今日渡劫飞升,三千三百六十八道天劫大雷让她身陨金銮台。 但所有人都想不到,这只大妖有两条命。 十年后常瑶重塑肉身醒来,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人间陷入沉思:是该去看看我那十年不见的夫君还是再战一次天劫大雷呢?...

装乖可耻

装乖可耻

人人都知道洛鸣山怕极了赵行。 说话的声音总是带着颤抖。 稍微碰到了对方的肢体就吓得脸色苍白。 赵行在他眼里是毒蛇,亦是猛兽。 赵行知道,却很享受。他真是爱极了那人像个呆兔子似的含着满眼的泪水望着他的模样。 几乎让人忍不住想要欺负他。 . 直到有一天。 赵行半夜醒来。 看到洛鸣山靠着窗子,修长的手指夹着根烟,声音慵懒散漫。 “别他妈这么说赵行,他又不是变态。” 似乎听到了什么,洛鸣山低笑了一声。 “我就是喜欢他凶狠暴躁的样子,像大猫似的,可爱地要死。” “行啊,你敢动他一根手指头,老子就把你卸成棍人。再警告你一句,赵行是我看上的人,告诉你手下那些杂碎烂鸟,让它们离赵行远点,要是敢再让我看到它们和赵行混在一起,老子把它们剁了给赵行熬汤喝。” 赵行手脚冰凉,睁眼到天亮。 . 第二天一早,那人悄悄探出了头。 “赵……赵哥,我今天按照你的吩咐早早熬好汤了……” 赵行:“不用、不用再给我做饭了!” “……赵哥?” 赵行浑身一颤:“我他妈说别让你做饭了,你耳朵聋了?!滚出去,别打扰我休息!” 待洛鸣山低三下四地道完歉,关上门。 赵行才动作迟缓地把被子拉过头顶。 在被子里痛哭流涕。 呜呜……警察叔叔……这里有变态…… . C市上流圈都知道赵家三公子赵行,因为脾气暴躁,品行低劣被赶出家门,流放到小县城成了个混混。 赵行是同龄人中的笑话和教育失败的典型案例。 有一天,赵家大少纡尊降贵跑到小县城,想看看赵行混成了什么样子。 可他却亲眼看到这蠢货弟弟在角落拦住了传说中的洛氏掌权人。 让其为自己擦鞋。 表情嚣张,言语挑衅,行为作死。 赵大少心中大为惊骇,生怕这蠢货血溅当场,连累整个赵家破产清算。 可他还没来得及冲上去阻止,就亲眼看见那年轻的掌权人拿出手帕弯下了腰。 擦干净了鞋,他仰头。 脸上挂着明晃晃的笑: “阿行哥哥,我知道错了,不生我气好不好?” 注: 1v1,HE 人外攻(洛鸣山) 主角并非纯种恶霸 极端攻控受控慎入...

忽悠华娱三十年

忽悠华娱三十年

从忽悠第一美人开始。PS:书友群864910302...

于风中流浪

于风中流浪

于风中流浪作者:柑橘味疯猫文案下一本接档的是灵异美食文《书中自有美食屋》-------------------------------------------【美人攻X总裁受】许枫是一个喜欢做一些常人难以理解事的怪人。但他却有着很高的破案天赋,是警局都想破例招收的存在,可惜他本人只想做一个配音演员,偶尔采采风体验生活,顺带完成工作,兴起再扮演一下侦探的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