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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严华和徐序心有灵犀,同时抬头看着天空,强迫自己憋住。
和在学校不同,在学校要穿校服,穿私服的时间几乎为零,现在大家都穿着自己的私服。
陶楂习惯了林寐的私服,但乍一看其他人,他眼睛还感到有些不适应。
曹严华和徐序是宁鑫盖章过的富二代,陶楂听不懂那些千万乃至上亿的生意内容,但是能听懂千万、亿,宁鑫说这两人比他家里还要厉害一丢丢。
穿校服时还看不出来,私服就挺明显了。哪怕陶楂买不起那些大牌,也被喜欢关注这些的宁鑫科普过,什么几十万一块的手表啊,几万一件的外套都是猪在买啦……曹严华和徐序两人都穿着猪才买的外套。
因为有了宁鑫的先入为主,陶楂现在看曹严华和徐序都变得不怎么聪明了起来。
陶楂的视线放到了萧余身上,萧余一直就在看着他。
此时看见陶楂望过来,他脸皮热起来,不好意思地看向别处了。
林寐见状,笑了笑,“先去吃饭。”
萧余根本没心思去关注林寐,他落下一步,直接走在了陶楂的左边,撇下了曹严华和徐序,他握着手机,不知道是在跟所有人说还是只跟陶楂说,“我已经预约过了,直接去就可以了。”
林寐走在陶楂另一边,看见萧余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把牛奶糖,往陶楂面前递,“我从家里带的,挺好吃的,你试试。”
陶楂想得不多,只从他手里拿了两颗,“我试试就行了。”
他指了指自己鼻子,“长了一颗痘痘,不能吃太多甜的。”
他跟萧余相处,比跟林寐相处时,要自然轻松许多,在萧余面前,他感受不到什么压力。
剥了糖纸,牛奶糖喂进嘴里,他确实尝到味道以后才点头,“是好吃。”
陶楂长得好,不是普通男生可以复刻出来的,他的好看源于他流畅的骨骼和鲜活灵动的小动作,普通人被人世间煎熬过后,动作表情都成了一派的,同样一句话,同样的背景,做同样的事情,那些人都是一模一样的反应。可陶楂不一样,他是不一样的。
难怪连林寐都……
其实萧余也不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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