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出现在沈妙瑜面前的,自那血雾中走出来的,是一个头生两角面上刺着漆黑魔纹的高大孔武魔修。
他的眼睛是血色的,猩红的血色。
长着类似犬齿一样的尖牙,血红残暴的眼睛嗜杀地盯着前方沈妙瑜,犹如在看一只待宰的小绵羊。
“真丑。”
沈妙瑜盯着前方那个魔修,一脸嫌弃说道。
魔修,和人类已经完全不是同一个物种了吧!
头上的魔角和尖牙,这是人类会长的吗?
早就听说过修士一旦堕魔,便会长出魔纹,身体产生某种畸变,堕落为下等卑贱的野兽。
堕魔之后彻底魔化的修士,不再视自己为人,他们将自身和人类区分开来,自诩为是更高人一等的存在。
他们从身体到心灵,都完成了彻底地转变。
用人族修士的话来说,就是堕落为魔,那已经不是人,而是魔。
魔,以残害人族为乐,以人族的血肉神魂为食。
每个道门修士,在入道之后所学的第一课便是,若遇魔——
“杀!”
沈妙瑜毫不犹豫提剑冲了过去,朝着那魔修狠狠斩去。
这么丑,不配活着!
给我死!
第12章 我讨厌撞人设
四周翻涌的血雾越发浓郁了,从远处看简直就如同是流淌的血液,充斥着杀戮与不祥。
沈妙瑜与魔修在血雾中快速移动,激烈交战。
温荻穿越了,成了风神早死的好友温迪。 此前,温迪刚过完蒙德的剧情,刚到璃月港,还没开始璃月港的剧情,就出了车祸。 他按部就班的结识还是风精灵的巴巴托斯,与侍女阿莫斯和骑士莱艮芬德一起发起了自由之战,炸翻了高塔。 想到这里,温迪沉吟许久。 自己应该是死了才对,看着眼前的风神神像,有些迷茫。 自己这是又穿越了? ……还有,旁边这个绿油油的家伙,到底还要盯到什么时候。 ……. 2600年过去,巴巴托斯以温迪之名游历七国,为了抵抗与日俱增的磨损,巴巴托斯选择了沉睡。 直至好友的安身之地,汇聚了不知名的能量。 巴巴托斯从睡梦中惊醒后,匆匆赶到所在地,看到睡梦中无数次梦见的身影。 巴巴托斯从没想过,让他日思夜想的那个人,此刻竟完好无损的站在自己面前。 巴巴托斯:这命运的重逢~~ 若你困于无风之地,便奏响高天之歌,风声会如约而至。 1.不干正事粘人攻X低调摆烂穿越受 2.受是胎穿,参与过自由之战,确实是死了,受有私设,后期复活了,前期名字是温迪,后期是布尔德,介意慎入! 3.我知巴巴托斯是神名,venti才是真名,可在这个文它就叫巴巴托斯,本文私设如山,介意慎入!!!!轻微魈空,介意慎入! 4.没玩过原神的不影响阅读,可能会ooc,谨慎入坑 5.全文码字中,已然日更~~...
唐念柏爱程寄松,爱得死去活来,人尽皆知,表白过不止一次。 又一次,唐念柏站在围成爱心的蜡烛里,举着一大束玫瑰向程寄松表白。 程寄松皱着眉,语气里带着愤怒:“唐念柏,你还我要说多少次,我不会和...
心上人大婚之夜,我亲手杀了心上人的爱人。 司神谱上明明白白写着,同他命定之人是我,同他白头偕老之人是我,他偏不听,非要学着他父皇那般,爱上不该爱的人,违逆天道。 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去死,所以我愿意做这个恶人。 我活在这个世上,唯一感到幸福的事,便是待在他身边。 现在我杀了他的爱人,他恨死我了。更遑论他被逼着娶了我,同最恨的人做了夫妻。 万年蹉跎,他终将刀刃捅进我的心脏,问我满意吗? 我说:满意。 只要他好好活着,我死都满意。 反正我只是个没人要的魔,他心善,不嫌弃我,愿意将我留在身边,如今连他也嫌我活着多余,那我便遂了他的意。 能死在他手中,对我来说,是个再好不过的结局。 我很欢喜。 - *《缚龙为后》姐妹篇 *正文非第一人称 *天界太子攻x神魔混血疯批美人受 标签:虐恋强强破镜重圆HE...
鬼王之女好勇斗狠,打架从不分地点场合,每战必搅风弄云天地不宁,害正在渡劫的圣僧被雷劈成了渣渣。 许多年后,百无聊赖的她瞧着人家道士生的好看便百般调戏,害...
命恶魔、规律恶魔、知识恶魔、命运恶魔、战争恶魔…… 当种种诡异的力量入侵,世界从此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端。 有人奉其为神明,作为代言人行走在大地之上。 有人选择在猩红的夜晚,饮上一杯烈酒,举起了手里的猎枪。...
(希望大家能喜欢,有哪些弄的不好?,希望大家能理解,评论说说)神魔并修,一念炼丹逆天命!他,张无尘,出身张氏上流族脉,却因母为异族,被贬为外门废子。七十次炸炉,被嘲笑为废物、羞辱为耻辱、打压至谷底。第七十一炉,他觉醒神魔火种,炼出九纹丹,从此丹道惊世,踏上逆天之路!——“丹可续命、可控魂、可封神、可灭天!”从丹徒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