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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3页)

“你会骗人啊?”

李秋屿手指停嘴唇上,半真半假笑:“会,我很会骗人。”

“才不信呢。”明月下巴一抬,她睨他,“你说,这个赵斯同看着很年轻,为什么那么有钱?”

“他确实年轻,还不到三十岁。”

“他是不是很有本事,挣这么多钱?”明月本来觉得李秋屿的钱就很多了,赵斯同更年轻,更有钱,为什么有的人钱就挣得那么容易呢?

李秋屿又变成了浅的笑意,他上次偶遇向蕊,她拿着卡在商场里肆意消费,李秋屿如常招呼,她冷眼看他,说了好些气话。赵斯同在追求她,她本以为李秋屿已经是大方男人了,跟赵斯同一比,便再也不算什么了。他这么年轻,谁也不知道他有多少财富,他又会说情话,甜言蜜语,谁不爱听?他对女人的功夫,跟大姑娘绣花一样,特别柔情,特别细腻,向蕊又掉进了恋爱的罐子里。可一见着李秋屿,她的心痛起来,他是她的心病,她却不是他的心病,她要让他难受,她偏要跟有妇之夫一块儿,看他生气不生气,她把堕落视为对他的惩罚,即使人往下坠也有见不得光的快感。可她一点也不了解他,没人惩罚得了李秋屿,他只接受自我的审判和定罪,李秋屿不难受,他就像路上见着一个认识的人,打招呼是义务,是人情世故,完成走人。

赵斯同的钱,当然是他自己靠本事赚的,他确实有本事,脸皮够厚,心够黑,这通常是成功人士们必需的个人素质。他同时又阳春白雪,爱好艺术,这里有真爱,却未必不是洗钱的好门路,他爱艺术,但需要艺术为他谋利时,艺术就成了他的狗,和娼妓无异。李秋屿洞若观火,赵斯同能把一切利用上,是个天才,心地邪恶的天才。李秋屿后期和他相处发现这点后,有种如临深渊之感,又诱惑又危险,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放纵对方跟自己亲近,一度如密友。赵斯同大学里所作所为,扪心自问,他李秋屿并不是都反感,他旁观着,有时竟也会兴致盎然,愿意一探究竟。

他再次出现在自己生活里,绝对不是巧合,李秋屿警觉,他知道他想做出些什么,并会坚定不移付出实践。确实如此,赵斯同上次见过明月后,找到那文章,这是个农民家庭的孩子,他莞尔着对杂志自语:师哥啊师哥,你什么时候跟劳动人民走这么近了?

这是个谎言。

李秋屿想着赵斯同时,他在子虚庄。

人正收麦子,一望无际的平原上收割机运作着,非常壮观的农忙,赵斯同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无尽的麦田,一块连一块,没有边界,他是个感觉特别发达的人,他要为农民的土地落泪了,完全是因为壮观,一种大的景象,这让他心潮澎湃。视线毫无阻隔,极限在天边,天的尽头。

金色的海洋,金色的世界。

这一刻,最伟大的画作也只是对这自然痴心妄想的模仿了,赵斯同非常喜欢眼前的景象,他用一种审美的,不事生产的目光去欣赏着,要击节赞叹,多么伟大的色彩!

色彩里头的农民,一个陌生的群体,他们是点缀,赵斯同微笑看着一切,他很快嫌收割机破坏了这种美,太机械了,机器不该争夺自然的本真,应该让农民靠手靠脚劳作,来维护这种美,必须有农民,才能叫美延续下去。

他们还必须有刀刻一样的皱纹,古铜一样的皮肤,健硕的大腿,呈虎踞龙盘之势,穿梭在色彩里,才能和这样完美的大地匹配,吻合,是美必不可少的因素。该死的收割机,工业化真是败坏,赵斯同深深遗憾。

他用几根烟,立马和劳动人民打成一片了。几个老汉,争先恐后问他想打听什么,非常热情。赵斯同带着和气的笑,他跟这些人闲说几句,便明白为什么这个群体是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本质愚蠢,短视,有点小聪明,兴许能在实际生活中搞到点小便宜。土地是美的,但土地上的人,只是一根烟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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